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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日电 7月25日上午11时,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乌拉泊某单位受理了一起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案件。这是乌鲁木齐市首例″流动仲裁庭″,即仲裁会工作人员到企业、到争议发生地去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申诉者超过3人,就属于集体争议,这次有36个劳动者申诉,考虑到来回耗费的精力、时间以及经济费用,为了更方便地调取证据、材料,我们就改变了以往的机关工作模式,下到基层来,来到劳动争议发生地,为劳动者服务,”天山区人事劳动仲裁办主任王海告诉记者。他还说,仲裁委本着″快立案、细审理、先调节、后裁决″的办案宗旨,尽量减少劳动者的经济损失,为他们办实事。
该单位一位职工告诉记者,她是今年6月去仲裁委申诉的,当时就给了她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在今天开庭之前,工作人员还多次来访调查、取证,对于工作方式上出现的可喜变化,他们感到非常满意,通过此次申诉,也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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