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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治区各项经济不断发展,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特别是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体育、投向了奥运,大家关注体育、参与奥运的热情空前高涨。本期我们邀请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西林做客《民生连线》,就自治区体育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大家关心的奥运话题与广大读者进行交流。以下是该局领导做客《民生连线》时与记者的对话实录。
9月9日,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西林在接受采访。
奥运门票订购分三阶段
记者: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退休体育教师陈谢来电咨询,2008年奥运会购票有何规定?是否可以多买一张用作收藏?
嘉宾:2008年北京奥运会门票的订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已于2007年6月30日结束;第二阶段从2007年10月开始,到2008年1月结束;第三阶段从2008年4月开始,到2008年8月奥运会结束前结束。第二和第三阶段的门票都采取网上销售。想去看比赛可以在网上订票,网址是http牶//www.tickets.beijing2008.cn/。
关于收藏门票的问题,这属个人爱好,没有其他特殊规定。
我区奥运火炬手名单10月确定
记者:喀什王先生问我区奥运火炬手的选拔工作结束了没有?火炬在我区是如何传递的?
嘉宾:北京奥组委分配我区的火炬手总名额为624名,其中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选拔的名额为377名,选拔的方式是组织系统推荐,同时必须符合北京奥组委提出的火炬手的标准、选拔规则和守则。此项工作从2007年7月就已开始,9月30日前结束。10月将完成自治区奥运火炬手人员名单的确定和上报北京奥组委等工作。
奥运火炬在我区传递的具体时间是:2008年6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6月26日在喀什市、6月27日在石河子市和昌吉市,详细的传递路线和方式在北京奥组委没有公布之前属于保密阶段。
在这里要告诉我区广大读者,奥运火炬手名额虽有限,但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参加奥运会赞助商举办的各类活动(如奥运火炬巡展等),以及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来参与奥运火炬的传递活动。
奥运前夕将有一系列主题活动
记者:伊犁一读者问,奥运前夕,我区还将举办哪些顶级赛事和大型的迎奥运群众活动?
嘉宾:即将举办的大型赛事有“全国田径冠军赛暨大奖赛总决赛”、“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第2届国际青少年友好运动会”、“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等。明年的大型赛事要待今年年底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安排后而定。
奥运前夕,我区群众体育活动都是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来开展的,除即将举行的自治区第三届社区运动会外,还将在全区各地举办“新年登高健身”、“‘体育健身大拜年’系列”、“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社区行、全民健身月”、“体育三下乡”、“少数民族欢庆丰收体育”、“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世界同场健步走”、“‘飞向北京’青少年航空模型展”、“飞向奥运,飞向2008”风筝展示活动和举办自治区第七届体育节等大型活动。
我区运动员正力争达标入选奥运名单
记者:在2008年奥运会上,我区将有多少名运动员参加多少个项目的竞赛?
嘉宾:按照奥运会的报名标准和要求,绝大多数项目需要在2007年的比赛中达标才有资格参加奥运会,个别项目以东道主的身份按规定的小项名额参加比赛。
目前,我区力争达标和以较好成绩参赛的项目主要有女子沙滩排球、拳击、马术、射箭、田径和摔跤等。因达标赛和选拔赛还没有结束,所以具体名单国家体育总局还没有正式公布。
“环天山万里体育长廊”工程让群众受益
记者:乌鲁木齐市一位女士反映,上个假期她想给孩子找一个游泳或乒乓球训练班,因为昂贵的学费取消了原计划。她呼吁给青少年创造既安全又价廉的锻炼场所。
嘉宾:体育消费的收费问题,具体是由物价部门核定。据我们了解,不同的服务标准,其收费标准也有很大的差别。
自治区体育局在2006年就将“环天山万里体育长廊”工程建设纳入了工作计划。到“十一五”末,县级全民健身广场工程和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工程将覆盖全疆所有县(市、区)和乡镇。
近五年,新疆体育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共投入了近3000万元,有近600个符合条件的社区建成了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随着我区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也必将极大地缓解大众体育锻炼场所紧张的局面。
单位要为职工健身提供条件
记者:一位单位的工会干部咨询,她发现一些单位每天都按时做广播体操,而她所在的单位却从没有做广播操一说,她问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嘉宾:自治区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2005年9月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为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组织开展工前操、工间操、群众体育竞赛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广播体操属于工前操和工间操的范畴。任何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为职工提供体育健身活动的必要条件,广播操不仅仅是学校的,更是社会的。
国家已下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记者:乌鲁木齐市一读者问,卫生监督部门曾公布市内部分游泳馆包括比较正规的游泳馆的水质都不合格,体育主管部门是否有治理措施?
嘉宾:今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下发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从场所卫生、卫生操作、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会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只要我们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游泳场所的卫生一定能够得到改善。
街头体育器材谁受赠谁维护
记者:市民李大爷反映,乌鲁木齐市街头很多便民体育健身器材,因管理不善而破损,这事谁来负责?
嘉宾:街头的便民体育健身器材的产权属于配置单位,器材的维护、管理也由配置单位负责。自治区体育局捐赠的全民健身器材,谁受赠,谁负责器材的维护和管理,体育局和各受赠单位都签有便民体育健身器材的管理责任书。今后我们也将积极督促各受赠单位加强对体育健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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