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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持《求职登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最高可获得1000元培训补贴。 根据培训工种的不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可享受不同等级的补贴:A类410元,包括电焊工、汽车驾驶员、烹调师等工种;B类340元,包括磨工、锻造工、木工等工种;C类250元,包括锅炉操作工、电工、气焊工等工种;D类210元,包括计算机操作员、摄影师、动物检疫检验员等工种;E类200元,推销员、保安员、导游员等工种。参加创业培训的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毕业生,可分别享受1000元和108元的补贴。
此外,持《求职登记证》的毕业生,参加电子商务、物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个全国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科目,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获得800元的培训补助;未就业少数民族民考民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参加适应岗位需求的强化汉语言培训考核合格的,给予不超过300元的汉语言培训补助。
所有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必须在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具有就业再就业资格的职业机构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成功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全部从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出。
9月16日至23日,乌市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在活动周期间,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等活动,对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进行补贴。(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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