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了解到,为继续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从即日起,首府物价部门将对全市相关行政事业性单位是否对该类人群落实优惠政策进行检查,检查将持续到6月30日。
此次主要检查各有关收费单位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是否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是否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等。(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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