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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开展客运车辆集中整治

 作者:韩晋、巨娜、魏向东 来源:新疆法制报 日期: 2008-08-27 订阅"新华手机报"

8月23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吐乌大、乌奎两条高等级公路上,设置了6个宣传检查点,针对过往的客运车辆展开集中治理。

8月12日,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生一起死亡25人特大交通事故,15日和18日,河南和山西又相继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这三起特大事故都是由于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引发的。为此,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关于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8月23日上午,高支队各大队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宣传活动。

高支队支队长徐杰说:“我们结合宣传点把高速公路行车要求向广大司乘人员进行宣传,同时根据这三起特大交通事故制作宣传单发放。并组织人员到大的运输企业和客运单位现场宣传教育,使广大司乘人员有个清醒的认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当日12时左右,在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上沙河立交桥下,一辆从米泉开往昌吉的车号为新B26333的客车因超员被民警查处。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了处罚和卸客转运。

当天,高支队石河子大队在乌奎高速公路玛纳斯收费站设置了安全检查点,对过往的九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安全检查、登记,共检查客运车辆460辆次,查处26起客车超速行为、8起客车超员行为。 (责任编辑: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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