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乌鲁木齐市民买房时应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
据乌鲁木齐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预告登记就是买卖当事人在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权利时,为了限制卖方将其转手给第三人,保障买方将来能够取得属于自己的物产而做的登记。预告登记后,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能对其约定的物产进行任何处置,也就是说卖方已经没有了对其约定的物产的占有权和处置权。例如,李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卖给刘先生,两人做了预告登记。当李先生欲再将其房子卖给王先生时,有关部门在审核时发现此房已做过预告登记,遂不会认可后一次交易。
同时,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出售方不配合申请预告登记,购买方可单独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买方一旦支付了意向金、定金,就可要求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由于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效力,既可防止卖家因后市行情看涨而违约抬价,还可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完)(责任编辑:董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