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八—二○一二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6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我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工作规》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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